服務條款

本條款為提供Letstalk 即時通訊軟體服務之公司(下稱本公司)所提供相關產品與服務的使用條件及約定(以下簡稱「本服務」),由使用之用戶(以下簡稱用戶)與本公司間所訂定的條款

  1. 本服務之提供者

    企業經營者名稱:萊思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營業所所在地地址:台北市內湖區瑞湖街103號7樓之1

    代表人:洪鈺絜

    電話號碼:(02)2657-6337

    網址:https://www.letstalk.net/

    電子郵件信箱:service@letstalk.asia

    客服聯絡方式:service@letstalk.asia

  2. 契約及服務內容
    1. 本服務於官網、註冊頁面或應用程式下載處,有載明本服務之內容、使用方式、所需軟硬體設備規格。
    2. 本服務於官網、註冊頁面或應用程式內,提供有關通訊紀錄、檔案傳輸、好友名單、投稿內容或其他加值服務等資訊之刪除、消失之提醒文字或警示機制等資訊。
    3. 本公司日後或其他業者所提供之服務需收費時,於服務購買處,將載明付費加值服務或商品之內容、價格、付費方式、用途及使用期限。
  3. 本服務內容

    用戶得透過以下連結,為帳號註冊、密碼設定、註冊資料之確認方式及取得本服務之使用相關資訊,並得知悉本服務之內容、使用方式及軟硬體設備規則。

    網址:https://www.letstalk.net/

  4. 本服務之同意表示
    1. 用戶應遵照本條款規定使用本服務。
    2. 如用戶為未成年,須經過法定代理人同意後,方能使用本服務。此外,如用戶為業者時,則應於業者同意本條款後,再使用本服務。
    3. 本服務一經用戶實際使用,將視為用戶已有效且同意本條款。
  5. 帳號申請及使用
    1. 用戶於使用本服務時,如有註冊用戶本身相關資料,應提供真實、正確且完整之資料,不得有虛偽、捏造個人資料之情事。
    2. 用戶於使用本服務時,應妥善保管帳號、註冊密碼及其他資訊,且應自行負責保管,不得洩漏給第三人知悉,避免遭到不當使用。
    3. 用戶於登錄、註冊、使用本服務及個人資料時,應配合本服務於登錄、註冊、使用時之所要求之確認方式,以保護用戶之個人資料及使用本服務內容。
    4. 本服務之帳號專屬於用戶個人設定後使用,用戶於本服務之所有使用權皆不得轉讓、出借予第三人。如因此發生糾紛,應由用戶個人自行負責。
    5. 本公司對於用戶所提供之資料,予以尊重,並以安全的方式管理自用戶處所蒐集或取得之資料。
    6. 用戶刪除帳號時,本服務之使用權即消滅,本公司將於用戶主動刪除帳號同時,提供刪除確認及警示之信息,以確認用戶之刪除動作並提醒用戶刪除帳號之結果。
    7. 用戶最後一次使用本服務已超過一年以上而未使用本服務時,本公司擁有刪除該帳號之權利。本公司將於欲刪除該帳號前,以本公司網站、簡訊、電子郵件或推播等方式通知用戶,於通知十五日經過後,用戶仍未使用該帳號時,本公司即得刪除其帳號並終止提供本服務。
    8. 用戶之帳號經刪除並經本公司終止服務時,如用戶有購買本服務或其他業者所提供之需付費之服務時,本公司或其他業者將於用戶申請後三十日內,以現金、信用卡、匯款或掛號寄發支票方式,退還用戶尚未使用之金額。
  6. 安全維護責任
    1. 當用戶通知本公司其帳號遭他人不法冒用時,經本公司確認該帳號確遭他人冒用後,應即停止該帳號之使用。除因法令規定或其他正當事由外,本公司將於用戶申請更換密碼後,協助用戶恢復該帳號之使用。
    2. 用戶因終端設備更換或被不法入侵導致帳號遭刪除時,得檢具相關資料向本公司申請協助回復帳號。
    3. 本公司將努力維護系統符合可期待之安全性,防止不法入侵、取得、竄改、毀損用戶使用本服務之相關紀錄或個人資料。
    4. 本公司對於系統遭不法入侵或破壞,將採取合理措施後盡速予以回復。
  7. 合作服務
    1. 本服務可能包含有本公司合作之其他業者所提供之服務內容,其所提供之相關服務之因而衍生之責任由該提供者負責。
    2. 如其他業者所提供之服務須付費時,相關履約、消費及糾紛問題,應由用戶與其他業者處理。
    3. 本公司得在本服務刊登本公司或第三人之廣告。
  8. 使用方式及限制
    1. 如用戶使用之本服務另有規定使用費用或其他使用條件時,則應依照該規定處理。
    2. 用戶不得超出本服務所訂定之使用狀況而為使用,任何人不得任意編輯、修改、撰改本服務之內容。
    3. 本公司確認用戶所傳送之內容違反相關法令或本服務內容之規定時,或遭第三人反應該情事時,得暫停該用戶繼續使用本服務。
    4. 本公司禁止用戶利用本服務進行違反法令、命令或判決之行為,亦不得有危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之行為。
    5. 用戶不得有侵害本公司或第三人之名譽權、隱私權、包括但不限於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等之智慧財產權、或其他法令規定權利之行為。
    6. 用戶不得有散布不實資訊或有詆毀本公司之行為。
    7. 用戶不得利用本服務從事洗錢、詐欺或其他犯罪行為之工具。
    8. 用戶不得不當蒐集、利用或公開其他用戶之個人資料、註冊紀錄、使用紀錄等行為。
    9. 用戶如使用本服務而從事不法行為,經政府機關調查時,本公司將盡力配合相關之調查,提供相關帳號資料。
    10. 用戶帳號若閒置500天未登入,本公司即有權利將該帳號內容刪除。
  9. 用戶之責任
    1. 用戶應自行承擔使用本服務所從事之行為及結果所衍生之責任,若因此造成第三人之損害,應由用戶自行負責。
    2. 因用戶使用本服務之故意或過失行為,導致本公司直接或間接遭受損害(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用),用戶應依本公司之要求給予補償。
  10. 終止契約或停止服務事由
    1. 有事證足認用戶有涉及洗錢、詐欺等犯罪行為或不法使用時,本公司得停止用戶繼續使用本服務。
    2. 用戶違反本服務條款之行為,經本公司通知改善,逾期仍未改善時,本公司有權利停止用戶繼續使用本服務。
  11. 暫停服務之處理
    1. 本公司因為維護或提升本服務相關軟硬體,而須暫停全部或部分之本服務時,本公司將於暫停服務七日前以本公司網站、通訊、電子郵件或推播等方式通知用戶。
  12. 契約或服務內容變更
    1. 本公司於變更本條款或者是變更會影響用戶使用本服務權益事項時,應於變更前事先以本公司網站、通訊、電子郵件或推播通知用戶,如未事先通知用戶,則此變更為無效。
    2. 用戶於本公司通知後十五日內未為反對之意思表示,視為接受本條款或是其他事項之變更。
    3. 若用戶於本公司通知後十五日內以書面方式向本公司為反對之意思表示通知時,則本公司與用戶間就本服務之契約關係,於本公司收受用戶表示不同意變更之通知時即終止,本公司得停止並刪除該用戶之帳號資料。
  13. 爭議處理
    1. 如用戶有申訴處理或相關爭議糾紛,請透過本公司下列電話及電子郵件信箱聯繫,向本公司反應並依照本公司指定方式進行傳送,本公司將於判斷後為適當之處理爭議問題及糾紛。

      爭議與反應處理電話:(02)2657-6337

      電子郵件信箱:service@letstalk.asia

    2. 本條款應適用臺灣之法律,相關爭議涉訟時,得由臺灣台北地方法院第一審法院管轄,惟本條款並未排除消費者保護法第47條、民事訴訟法第436條之9之管轄法院之適用。